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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平安」奧運不知會否包括本港記者到北京採訪的「平安問題呢?似乎並不包括了。因為一而再、再而三發生個別本港記者採訪京奧情況時,遇到的不愉快事件── 不論武警公安,還是民眾看到鏡頭,即使已申請獲得准許也不理會,一拳推過去──採訪四川大地震時那種自由果然是「期間限定」。
到底問題在 那裡?是負責維持秩序的人員平生也沒有看過採訪大場面,一時不習慣,所以才會有如此大反應?還是香港記者過分賣力?假若屬實,也不能怪罪香港記者們,四川 大地震那種超投入、勁賣命方式的採訪獲得極大掌聲的回報,連特區政府與中央都分別給予表揚,老闆都「十卜、十卜」(支持),這次京奧採訪還不更為拼搏?不 能怪罪記者,要責怪的話不如自責一下吧!怪特首的「十卜、十卜」。
這種拼搏的工作態度並不只出現在跑港聞、國際新聞、京奧新聞的記者上, 連帶娛樂版的記者一樣受到感染,如在曼谷機場追拍王菲么女的那位周刊記者或是「攝記」,也不知是否受到這種風氣所感染,他的表現也是很賣力,連小朋友也不 放過──正確來說,連一位天生有缺陷的小朋友也不放過,試想一下這件事若發生在旺角街頭,圍觀市民的拳頭到底會向那一方?
所以這樣看吧!李亞鵬那不知是一巴掌還是一拳,是替觀眾打的;可是李亞鵬的這一拳還是一巴掌所打的,並不是只為討生計的那位不知記者還是「攝記」,他不是打那位記者,其實他打的是那些讀者──因為有這樣的讀者,才會有這樣的記者,所以李亞鵬並沒有打記者,其實是打讀者。
再清楚的說明:李亞鵬是替觀眾去打那位記者,而那位記者卻並不是代表記者,是代表我們一眾讀者──那事實真相是,我們自己打自己,如Edison事件,邊罵 邊看那本周刊──看的是你、罵的又是你;那代表李亞鵬是你、那位「攝記」又是你,自己打自己而已。更弔詭的是,事情發展到最後,在機場的警局裡,李亞鵬與 那位討生計的「攝記」握手言和,那即是我們自己跟自己握手言和,自我原諒。
那事情已經告一段落,想看的也看過,想打的也打過,最無辜的可謂從頭到尾被人瘋狂追拍的小朋友,從頭到尾都是無辜的,幸好在事件發生時,從頭到尾她都在打瞌睡。
Source: 林海峰-維園阿伯 2008/07/2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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