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樣買回圓明園銅像太不該!
昨天早上,北京有一個很特別的記者招待會,談的不是今日開幕的全國政協會議,而是圓明園的文物。
這個記者會是由中華搶救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召開,由基金會的副總幹事牛憲鋒宣布,上月26日在巴黎佳士得拍賣會上,投得圓明園鼠首和兔首的是「一位令人欽佩的中國人」,他就是中華搶救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的顧問、廈門商人蔡銘超先生。
蔡銘超說:「當時我想,每一位中國人在那個時刻都會站出來的,只不過是給了我這個機會,我也只是盡了自己的責任。但我要強調的是,這個款不能付。」
我佩服蔡銘超先生的愛國之心,但我對蔡先生的做法不敢苟同,也非常遺憾。那次拍賣是正常、合法的,而中國的律師團事前也曾經入稟法院,最後被判 敗訴而已。現在蔡先生以這種方式,令兩個銅像的拍賣變相流產,除了讓它們無法成交,更讓人覺得,中國人輸打贏要,對國際商業法則毫不尊重。
這件事也讓我聯想到,很多中國人總會在愛國大旗之下任意妄為。只要是愛國,我們就可以似乎不顧法律、道德規範,甚至不顧別人的生命安全。文革時代如是,二十一世紀的今日,何嘗不是呢?
如果愛國就可以不擇手段阻撓拍賣中國文物,那麼,是否也可以採用武力,動用中國軍隊搶回那些流散在各國,被強盜們搶走的文物呢?
為了那十二個銅像,我們中國人付出太多的精力和代價了,這值得嗎?
Source: 潘小濤-萬佛朝中 2009-03-03
http://www.881903.com/Page/ZH-TW/audiocolumndetail.aspx?ItemId=1006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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